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9日(周四)至21日(周六),共三天。9月22日(周日)照常上班。 二、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周二)至7日(周一),共7天。9月29日(周日)、10月12日(周六)照常上班。 三、根据教务部安排:9月22日(周日)补9月20日(第3周周五)的课程;9月29日(周日)补10月4日(第5周周五)的课程;10月12日(周六)补10月7日(第6周周一)的课程。 四、为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的稳定,有关单位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学生的请、消假手续,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严禁组织学生进行各类形式的外出旅游活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五、各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中秋节”、“国庆节”值班人员安排表于9月17日前分送学校办公室叶育桩(电话:88147110)和保卫部曾波(电话:88147377)。 预祝全校师生员工中秋节快乐,国庆节快乐! 学校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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