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 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
一、概述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安定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相关领导机构整合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
同时,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校制定了《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学校信息公开的编排体系和公开方式;制定完善了《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负责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按照《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详细规定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事项。
(一)公开内容
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我校主动公开12类信息,涉及到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金、基建、资产、对外交流、监督、后勤保障、档案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概况:包括学校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学校发展规划、各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规章制度、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办事流程、各学年校历等;
(2)教学管理:包括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师资建设情况、教学成果、教学辅助设施等相关情况;
(3)科研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奖励情况、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
(4)学生工作:包括学校招生政策和计划、招考安排和录取、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招生考试投诉电话、办理地址,学籍管理、学位管理、考试纪律、学位授予、转专业申请、学生推免程序、学生奖助评审政策和程序、学生奖励办法、处分条例、处分申诉条例,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与统计,优秀学生入党选拔条件及程序等;
(5)干部人事工作:包括公开选拔干部、干部任前公示、任免信息、干部考核情况,人事招聘、人才引进信息等;
(6)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决算、经费来源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教育收费投诉电话、办理地址等;
(7)基金管理:包括捐赠项目管理、受捐赠财物使用与管理等情况;
(8)基础建设:包括校园建设整体规划和校区规划、重大基本建设工程计划、招投标信息、工程进展及验收结果和重大维修工程计划等情况;
(9)资产管理:包括物资设备采购、图书采购管理和住房管理等;
(10)对外交流:包括国际合作办学、科研项目,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管理规定,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程序及结果,接收来华留学生政策、管理规定及相关情况;
(11)监督工作:包括审计制度及配套专项审计制度、审计业务招投标信息和相关审计结果,违规违纪投诉电话、办理地址;
(12)后勤保障:包括学生食堂基本菜肴价格规定、物业、资产(服务)招投标信息、校园安全稳定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公开程序
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认真收集、整理师生和社会人士的反映,对大家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公开时限
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和《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在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校园网、学校办公室主页(公文查阅)、微博等网络以及校园内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同时,在校内通过文件、年鉴、会议纪要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设立公告牌,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设立校长信箱和书记信箱,让师生员工以无记名的方式,随时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方式,逐步形成学校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共主动公开信息7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90%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通过学校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共406条;微博发布学校信息342条,微博粉丝7617人;未召开过新闻发布会。
校报《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报》共发行10期;校刊《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报》发行4期;内参《民办高等教育信息》发行16期。
学校每年更新、修订《制度汇编》,分发到每个单位和部门,让学校员工全面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013年上半年,学校组织开展《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年鉴》(2012年卷)年鉴的编撰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的修改、审校。
(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度重视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
1.学校创建于2002年,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国际代码为13242,湖北省代码为2287,外省区考生以当地公布的学校代码为准。2013年学校面向全国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艺术提前批专业招生办法在拟定并经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均及时、准确的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络平台、湖北E21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向考生及家长公开。
同时,为了让更多的考生和家长能及时了解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学校印制了含有学校简介、招生章程、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艺术提前批专业招生办法、学校往年各批次、科类录取人数和最低分等内容的报考指南;组织招生宣传人员参与数十场省内、外的高考招生信息咨询会,向考生和家长宣传相关情况;开通招生信息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和400免费咨询电话,建立数个招生咨询QQ群,并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招生微博、招生信息网站及学校贴吧上的招生信息咨询和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楚天都市报》等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将以上信息交流渠道宣传给考生和家长。
2.学校每年招收部分艺术类考生、民族班和预科班学生,未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及高水平运动员。
湖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湖北省高考和专业联考相应本、专科分数线线上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分成绩*40%+联考成绩*60%)*2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艺术类考生在取得当地省级专业联考合格证后, 文化成绩在该省区划定资格线以上者均可填报我校,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成绩*40%+联考成绩*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民族班在所在省区本科相应批次调档线下40分(不含民族照顾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民族班的志愿填报与录取均与本科层次同批次进行。预科班在所在省区本科相应批次调档线下80分(不含民族照顾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预科班的志愿填报与录取均与本科层次同批次进行。
3.2013年度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合计招生4472人。其中本科招生3073人,文科1920人,理科1153人。湖北省文科批次线372分,理科345分。湖北省录取平均分数为文科438分,理科400分;专科招生1000人,文科734人,理科266人。湖北省文科为批次线200分,理科206分。录取平均分数为文科289分,理科272分;预科招生399人,文科252人,理科147人。湖北省文科批次线为349分,理科308分。湖北省录取平均分数为文科377分,理科332分。
4.学校十分重视对于招生工作的规范性要求和监督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专门负责招生工作监察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学校招生期间未发生违规事件。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预决算工作
学校收入主要来源于学费收入。学校按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来进行预决算。
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计划,2013年支出预算按学费切块分两部分安排支出:一部分是学费收入的70%,用于日常经费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教学管理费用、科研费用、教学设施的购置与维护等支出,经董事会审批后,由校务会包干使用;另一部分是学费收入的30%,用于支付贷款利息及融资费用、新的基建项目、压缩偿还银行贷款、偿还管理费等支出,由董事会统筹安排使用。年终按规定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报校务会、董事会。
2.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已将2013年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报到须知中注明,并按规定要求予以公示。
学校经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有:
(1)学费(普通本科10000-13000元/年,普通专科学费7500元/年,艺术本科15000元/年,艺术专科10000元/年,预科第一年学费按普通专科学费7500元/年);
(2)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1000元/年);
(3)教材费(新生报到时预收,毕业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其他代收费(大学生居民医保每年20元,自愿原则;新生体检费35元,自愿原则;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等按实际招标采购价据实收取,自愿原则)。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将信息公开的相关评议活动纳入到整个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中。
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部,负责学校行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事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级领导分工负责、各单位各负其责、广大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落实,确保评议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学校行风评议工作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办学质量、教育收费、师德师风和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展开。通过与学校教职工、学生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填写测评表、开展满意度调查、社会问卷调研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的听取意见等方式,把重点放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收费、师德师风、信息公开、招生等问题上,得到了及时的反馈,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代表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完善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与监督作用。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信息公开是学校“依法治校、管理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是提升办学水平、保障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将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初步形成了从学校到各单位、部门的不同层面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力争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信息公开与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相结合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整个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中,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有效的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学校将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公开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深化,以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成效,初步形成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师生对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学校今年召开了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就学校年度重要工作向教职工代表汇报,同时就代表们关心的重大问题,明确予以答复和改进;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离退休老同志、基层教职工、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干部测评和推荐、各单位和部门工作考核等重要工作中,学校主动邀请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教授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学校党政负责人以及分管和联系的校领导,深入每个单位和部门进行调研和交流,逐一了解各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和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认真听取、汇集大家对学校科学发展和涉及到自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开渠道,广泛参与,保障了师生对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师生更了解学校工作情况,更关心和爱护学校,有效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四)公开财务信息,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和规范性
学校主动将财务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一部分,通过学校网站、召开专题会议、年鉴、会议纪要(简报)等方式,对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标准,奖助学金项目、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同时,学校设立了财务查询系统,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通过此系统,教职工、学生可查询工资发放情况、科研经费到账、报销和结余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缴纳情况。此外,学校每年定期召开财务工作会议,通报上年度决算报告和本年度预算方案,公开上年度学校收入情况、经费来源、支出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年度预算编制原则、方法、程序和预算分配情况等。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学校目前的信息公开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化和系统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学校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
(二)推进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
当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馈和改进不够及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
因学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所以存在着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