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31浏览次数:4735

各二级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30个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省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以下称四有)的好老师,省教育厅决定在各高校中开展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征集活动。现将我校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不断创新师德教育载体,丰富师德建设内涵,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努力营造以德育师的制度环境,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二、活动宗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具有重要位置,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开展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征集讨论活动,提炼教师最美用语,明确教师禁忌用语,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规范职业行为,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努力更新教育理念,争做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

  三、活动要求

  1、活动由各学院党总支负责组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作品。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组织广大教师、学生进行征集讨论;从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学习成长的具体案例中,把最能引导和激励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话语提炼出来,把最容易对学生成长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话语查找出来;及时发现、大力推出最美用语背后的感人事迹,认真总结、深刻反思禁忌用语产生的不良后果。   

  2、在征集讨论活动中,可以从学生角度老师对我影响最大的一句话、家长角度我最希望(感谢)老师对孩子说的一句话、老师角度我感觉对学生最有分量的一句话我最后悔的一句话等多个层面进行讨论,可以采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真正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

  3、各学院提交的每一例美语应包含对应的感人故事,每一例禁语应包含对应的相关案例。故事和案例字数在1000字以内。

  4、应征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不得与其他组织或活动已有的言语近似,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作品提交  

  各学院提交的材料以电子档的形式于11月15日前发送到邮箱10128718@qq.com,每份材料都必须注明作者所在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各学院参选作品数量不限。   

 

宣传策划部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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