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30个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省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以下称“四有”)的好老师,省教育厅决定在各高校中开展“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征集活动。现将我校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不断创新师德教育载体,丰富师德建设内涵,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努力营造以德育师的制度环境,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二、活动宗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具有重要位置,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 开展“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征集讨论活动,提炼教师最美用语,明确教师禁忌用语,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规范职业行为,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努力更新教育理念,争做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
三、活动要求
1、活动由各学院党总支负责组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作品。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组织广大教师、学生进行征集讨论;从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学习成长的具体案例中,把最能引导和激励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话语提炼出来,把最容易对学生成长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话语查找出来;及时发现、大力推出最美用语背后的感人事迹,认真总结、深刻反思禁忌用语产生的不良后果。
2、在征集讨论活动中,可以从学生角度“老师对我影响最大的一句话”、家长角度“我最希望(感谢)老师对孩子说的一句话”、老师角度“我感觉对学生最有分量的一句话”、“我最后悔的一句话”等多个层面进行讨论,可以采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真正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
3、各学院提交的每一例“美语”应包含对应的感人故事,每一例“禁语”应包含对应的相关案例。故事和案例字数在1000字以内。
4、应征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不得与其他组织或活动已有的言语近似,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作品提交
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请以电子档的形式于11月15日前发送到邮箱10128718@qq.com,每份材料都必须注明作者所在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各学院参选作品数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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