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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汇款缴费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6浏览次数:3081

关于学生异地汇款缴费的说明

 

经与银行协商、确定,外地学费缴费可通过异地汇款方式缴纳,具体说明要求如下:

一、我校异地汇款统一指定银行帐号:

户名: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

帐号:42001237044050001270

开户行:武汉市建设银行民族大道支行,行号:854735

二、特别说明:

1、办理异地汇款可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朋友代为办理,如果由学生本人办理,则学校收到的汇款单上显示汇款人为学生本人;如由学生家长或朋友代为办理,则学校收到的汇款单上显示汇款人为学生家长或委托人。

2、为正确识别缴费学生,无论由学生本人还是委托他人办理异地汇款,请汇款人务必在汇款单上的附言栏(备注栏)注明学生的学号、姓名等信息(学号必须正确填写)。如果不能肯定学号是否正确,请核实后再办理,否则学校财务无法正确识别缴费的学生。

3、汇款用途填写学杂费。

三、汇款成功或其它事项,可通过邮件、电话确认:

邮箱:whgsxycwb@126.com

传真:027-88776408

电话:027-88147155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财务部

20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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