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ggkb发布时间:2023-05-17浏览次数:339

学校各单位:

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武工 商发〔2021〕55 号 ) 文件规定,学校启动 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选题范围

1.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设一般研究项目、专项项目和博士基金项目三类。

2.一般研究项目选题应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结合新时代国家、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开展创新性研究。为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及解决行业企业难题进行的 项目预研工作。

3.专项研究项目指服务于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与学校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指令性项目。

4.博士基金项目,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须为 取得博士学位的我校正式职工,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学校。已获得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个人原则上不再资助。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或应用创新性,对我校学科建设或对社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项目。立项依据要充分,研究工作具有自主创新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可在2 ~ 3 年内完成研究项目。

5.选题不得与往年立项课题相同或者雷同。科技部将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部分进行查新,查重率控制在 30% 以内对于申报书有学术不端者给予相应惩处。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即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 。

2.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3.项目申请者一般应组成课题组,由申请项目的主持人担任组长。课题组要有合理的学术梯队;申请应用性研究项目,应吸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或科研院所的人员参加;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 人。

4.作为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学研究项目。主持完成或在研的校级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或在研的纵向项目负责人均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本次校级科研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书》启用202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科研管理系统 ( 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请者需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统登录地址:进入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信息门户,进入武汉工商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已经登录过系统的老师直接输入户名和密码即可,如果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联系科技部行查询;尚未使用过科研管理系统的老师,初始用户名和码均为教师本人工号。登录以后点击“校级项目”进入即可。申请书应按要求上传到系统当中。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 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 2023年6月5日

2.集中接收纸质材料时间:2023年6月5日。

3.申报材料纸质档:《申请书》一式 1 份 ( A4 左侧装

订 ) 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 1 份 (加盖单位公章) 至科 技部 (综合楼 1024 ) 。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科技发明、 系列论文、著作、软件等。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著作、科技发明、实验报告、软件制作等一般为2年。鼓励申请以研究报告、科技发明、应用技术、系列论文等为最终成果形式的项目,研究成果需要署名武汉工商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字样并挂项目基金号,否则不能视为结项成果。

3. 校级项目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 0.5 万元/项, 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0.8 万元/项;博士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以申请 者与人力资源部签订的人事协议为准;专项项目资助经费以 学校批准为准。

4.项目在研期间主持人因工作调动离校,项目原则上将不再延续,按撤销处理,项目产生报销的经费,按原渠道返还财务部。

联系人:曾荷爱

联系电话:88147209

  

附件1: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3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科技部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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