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我院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和《我院2024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为建立学校、二级单位、各科室(办公室、系、教研室)、教职工个人四级目标责任管理体系,确保任务层层落实,经学校研究决定,各单位负责人要与本单位副职、各科室(办公室)、各系(教研室)等签订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与单位副职签订任务书。职能部门要与所辖科室(办公室)签订任务书。二级院部要与所辖办公室、系(教研室)签订任务书。二级院部书记要与所辖辅导员签订任务。
2.本单位签订的任务书指标(董事会、校务会指标等)须予以分解落实。
3.依据工作职责和分工,各级各类任务书考核指标除承担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外,可增加本单位目标任务之外的重要工作内容。
4.考核指标制定遵循客观、量化、可考原则。核心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70%,以定量指标为主。定量指标原则上按照完成比例计分;定性指标按照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5.各单位副职任务书主要考核承担本单位的目标任务(70%,与单位目标任务得分一致),以及单位目标任务之外的重要工作内容(30%,由单位内部评价打分)。
6.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任务书要审核把关,对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内容落实落细。
二、工作安排
1.各类目标任书模板见附件,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各单位副职任务书由所在单位负责人与副职干部签字。职能部门所辖科室(办公室)、二级院部所辖办 公室、系(教研室)任务书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定,科室任务书由科长签字,系(教研室)任务书由系主任 (教研室主任)签字。辅导员任务书由二级院部书记初审后报学生工作部审定,学生工作部、二级院部书记与辅导员签订。目标任务书由责任人本人签订,不得代签。任务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各留存一份,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份。
3.请各单位于5月13日前将本单位内部签订的任务书(电子档)及纸质签字版(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存。
4.辅导员任务书由学院签订,学生工作部收集审阅后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备存。
联系人:周老师 吴老师
联系方式:88147117 综合楼1005
材料报送邮箱:wujing@wtbu.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