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了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进一步落实《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课堂教学听课制度》,决定提前开展本学期听课统计工作,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要求
按照《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课堂教学听课制度》要求,全校各单位听课人员及学时数安排如下:
(一)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分管教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中,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分管教学、科研的校领导每学期听思政课至少2次;其他校级领导每学期听思政课至少1次。
(二)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二级学院(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分管教学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三)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四)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五)新进教师原则上要全程跟班听指导教师讲授一门课程,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听课次数,但不能少于18学时;新进教师首轮上课,指导教师应加强听课指导。
二、统计方式
全部听课人员进入教学评价系统进行听课信息填报,听课数据统计以教学评价系统导出数据为准,每评价1次计1学时。
三、统计时间
领导评价和同行评价听课统计的截止时间为3月30日(第6周周日),督导评价听课统计的截止时间为6月1日(第15周周日)。请各听课人员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将相关听课信息填报进系统。
四、其他事项
如在教学评价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地点:综合楼1128办公室,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88147247。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