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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科研〔201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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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经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和甄选,现向全校公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关于申报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校级科研项目共分四类:一般研究项目、专项研究项目、思政类研究项目和自选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14年3月31日至4月8日。
三、申报要求
申报校级课题一般在《课题指南》的指导下进行。专项研究项目必须按《课题指南》的原题申报,一般研究项目和思政类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求依据原题申报,也可自选题目申报,且思政类研究项目是针对学校教辅系列人员,自选项目必须符合服务湖北省“两圈两带”发展战略需要。
四、申报条件
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3]17号),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独立开展和组织教研、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3.项目申请者一般应组成课题组,由申请项目的主持人担任组长。课题组要有合理的学术梯队;申请应用性研究项目,应吸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或科研院所的人员参加;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4.作为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原申请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原申请项目已完成者必须成功申报完成一项纵向课题或横向课题才能再次申报校内项目。专项研究项目申报者(主要针对校级科研机构)只能申请一次校级专项项目。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科技发明、系列论文、著作、软件等。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著作、科技发明、实验报告、软件制作等一般为2年。鼓励申请以研究报告、科技发明、应用技术、系列论文等为最终成果形式的项目。
六、材料报送
申请学校科研项目,以二级学院、直属研究机构为单位统一申报,科研部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应按本通知第四条“申报条件”的规定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履行下列手续:
1.报送《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4版)(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
2.报送《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见附件3)及电子文档;
3.申请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应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进行审核,单位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 报送时间: 2014年4月8日止
5. 申报材料纸质档请报科研部(综合楼1024),电子文档请发至807163680@qq.com
联系人:曾荷爱 联系电话:88147209
附件:
http://depart.wtbu.edu.cn/kyb/index.php/View/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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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