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申报 2022 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下 简称“科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湖北 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 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 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人事档案关系 在学校)。
科研项目为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 45 岁(1977 年 1 月 1 日以 后出生)。
二、申报指标
原则上本科院校不超过10项,参加了202 年度高校科技统计的高校,可申报1项科技管理相关指导性项目,不占本校申报指标,仅限科技统计人员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
学校在个人申报、各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评审后优先推荐 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后,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正式立项。
评审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 良好的学术声誉。评审专家应参照《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 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的要求评分和填写意见。
四、有关要求
(一)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 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 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 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省教育厅将依托“云平台”, 开展从项目申报到结题验收的全流程网上信息化管理,各项 目负责人要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三)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考虑到专家评审和校内公示诸环节,请各项目申请人在 2022 年 6 月 5 日前将《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 档发送至科技部邮箱:807163680@qq.com,同时将纸质档一 式一份提交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经学校专家评审、公示后,申请人进行网上填报: 登录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 ( http://ust.e21.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涉及 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 后扫描上传。网上申报平台关闭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9 日, 请务必于关闭前完成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荷爱
联系电话:88147209
附件:附件: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专家评审表、项目汇总表).doc
科技部
2022 年 5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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