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 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 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 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 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 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 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 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 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 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 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 2 万元,研究周期为 2 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 2 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组织 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 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 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 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1、2022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其他有 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相关教育司(局)为单位申报,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申 报。
2.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 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 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 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者本人近 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 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 目按要求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 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 心。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 号)使用和管理,需 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 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 学校科技部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确认。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 正,《申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 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 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请资 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 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信箱:xmsb@sinoss.net。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联系方式:010-66096328。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8814720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通知.pdf
科技部
2023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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