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党校简介
经学校党委党校批准,工学院党校成立于是2011年9月,旨在充分发挥党校在党的思想建设中的特殊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分党校校长、副校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兼任,分党校下设党校办公室,负责党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培训对象
工学院在校本、专科生中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并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和考察,条件比较好,拟订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入学程序
凡进入党校培训的学员,必须由本人申请,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审查,院党委审定,报校党委党校审批后,再由学院党委将学员名单张榜公示,方可注册入学。
四、培训内容与任务
组织学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有计划地对学员进行培训教育。一是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作风、义务、纪律等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二是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改革开放形势政策教育。三是进行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通过教育培养,增强学生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端正入党动机,在各方面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五、培训管理与要求
1.院党委做好学员培训前的思想工作,培训中派人参加小组讨论,注意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协助党校培训班做好相关工作。
2.要求学员提高认识,明确进党校学习的目的和意义,珍惜学习机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学习。
3.学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着眼于党性锻炼,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力争在思想上取得更大的收获。
4.加强管理力度,加快培训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实行百分制量化管理。学员上课出勤3次小计21分;听课笔记3次计21分;小组讨论2次计14分;讨论发言2次计14分;思想汇报2篇计16分;义务劳动1次计7分;教育活动1次计7分。各小组长参照计分标准如实记录学员各项成绩,总分累计不及格者,取消学员资格,考试不及格者,不颁发结业证书。
5.为严格管理,我院党总支将负责抓好本单位参加培训学习学员的管理和考察工作。同时,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跟班管理。
6.培训结束后,学员写一份学习小结,同时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党校学员登记表》,由党校审查,签署意见后存入个人档案。
7.优秀学员评选比例为10%。由我院党总支组织评选工作,条件参照党校文件精神第五、六项有关内容。
8.结业理论考试由党校统一组织进行闭卷考试,量化考核和结业考试都及格者,党校颁发结业证书。考试不及格者或因故请假者,允许其补考、缓考一次。未取得结业证书者按规定不能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