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的审查
各学院在安排学生答辩前,需进行三方面的资格审查:
1、论文指导老师评阅
2、学院对学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论文相关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评阅表和指导记录表等,填写要求按照附件4执行)
3、学校进行查重检测通过情况
经以上审查合格后,由学院公布可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时间安排。(查重具体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对2014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答辩小组的组织
成立答辩小组,成员3-5人(不含答辩秘书),组长须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担任,答辩小组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三、答辩时间安排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以及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按时上报到省教育厅,请各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并提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分组表(纸质版盖章)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备案。答辩工作不能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须提交申请报告。
四、成绩评定及上报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按照指导教师评分与答辩小组评分以3:2的比例权重计算得出,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五、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
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并按每个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上报优秀毕业论文并按论文质量排序,上报的优秀毕业论文材料含论文正文(电子版、纸质版)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学校将获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编印成集,并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
六、总结
1、各学院对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全面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的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程度、答辩、成绩评定等项目,重点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各学院应在2014年暑假之前按要求装订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文档,完成所有材料的归档工作,以备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内容与本通知有矛盾之处请按本通知执行。
七、具体时间安排
序号 | 答辩及相关工作 | 时 间 安 排 | 注 意 事 项 |
1 | 毕业论文查重 | 4月21日-5月9日 | 各学院在答辩前两周提交论文检测 |
2 | 毕业论文答辩 | 5月5日-5月23日 | 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分组表报教务部备案 |
3 | 毕业论文成绩上报 | 6月3日前 | 未取得毕业论文成绩的学生请在备注中写明理由 |
4 | 系统中录入毕业论文成绩 | 6月3日前 |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答辩安排,在实践教学子系统中录入毕业论文任务,并在完成后告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
5 | 毕业论文推优相关工作 | 6月10日前 | 推优论文需提交论文Word版电子档和纸档,每篇论文一个word文档,内容包括论文封面至参考文献的所有内容,命名为学院-专业-学号-姓名.doc |
6 | 工作量统计 | 6月10日前 | 毕业论文工作量请分专业统计 |
7 | 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 6月10日前 | 各学院务必根据通知要求分析本单位毕业论文工作 |
8 | 毕业论文归档工作 | 暑假前 | 毕业论文材料填写、装订请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
教务部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