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统筹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就教学任务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各专业教学任务应严格按照对应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不得任意增删调换;如有个别课程确需调整,须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部和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才能安排教学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12级、2013级本科各专业按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
2.2014级本科各专业按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2014级专科各专业原则上按照 2011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
3.2015级本科各专业按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2015级专科各专业原则上按照2011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2015级新生报到后再安排教学计划。
二、教学任务安排、核对及上报
1.安排教学任务时,各教学单位应统筹考虑和安排专职教师的工作量,平均周授课量不宜超过规定上限,且授课课程不得超过三门。
2.教学单位安排教学任务时,授课教师总数应达到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任课教师计划数的65%(各学院计划数见附件4),且各教学单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自有教师必须代课。
3.为保证教学效果,各教学单位在安排2学分课程教学任务时,必须在前半学期(1-9周)或后半学期(10-18周)内完成教学,同时应兼顾班级周课时及任课教师周课时相对均匀,避免出现教学任务过于集中的现象。
4.为规范实验、实训等教学环节的管理,本次应同时落实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
5.为保证教学质量,对使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各系(部)应对任课教师制作的课件质量严格审核把关。
6.教学计划和任务录入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主要任务 负责部门
5月19日-5月25日 录入教学计划 各二级学院
5月26日-5月29日 审核教学计划 教务部
6月1日-6月12日 录入教学任务 课程承担单位
6月15日-7月10日 编排课表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应在5月29日(13周周五)前上报《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执行计划表》至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审核。
教务部
2015年5月19日
为统筹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就教学任务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各专业教学任务应严格按照对应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不得任意增删调换;如有个别课程确需调整,须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部和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才能安排教学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12级、2013级本科各专业按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
2.2014级本科各专业按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2014级专科各专业原则上按照 2011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
3.2015级本科各专业按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2015级专科各专业原则上按照2011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2015级新生报到后再安排教学计划。
二、教学任务安排、核对及上报
1.安排教学任务时,各教学单位应统筹考虑和安排专职教师的工作量,平均周授课量不宜超过规定上限,且授课课程不得超过三门。
2.教学单位安排教学任务时,授课教师总数应达到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任课教师计划数的65%(各学院计划数见附件4),且各教学单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自有教师必须代课。
3.为保证教学效果,各教学单位在安排2学分课程教学任务时,必须在前半学期(1-9周)或后半学期(10-18周)内完成教学,同时应兼顾班级周课时及任课教师周课时相对均匀,避免出现教学任务过于集中的现象。
4.为规范实验、实训等教学环节的管理,本次应同时落实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
5.为保证教学质量,对使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各系(部)应对任课教师制作的课件质量严格审核把关。
6.教学计划和任务录入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主要任务 负责部门
5月19日-5月25日 录入教学计划 各二级学院
5月26日-5月29日 审核教学计划 教务部
6月1日-6月12日 录入教学任务 课程承担单位
6月15日-7月10日 编排课表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应在5月29日(13周周五)前上报《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执行计划表》至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审核。
教务部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