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课题指南》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领域为参考依据,坚持《课题指南》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为人力资源强省建设服务。学校优先推荐已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鼓励已结项的校级改革研究项目作为前期研究成果继续申报。
二、201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附件1内)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四、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五、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六、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湖北教育科研网”,网址:http://jyky.e21.cn/。
七、本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高等学校限报12项。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九、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6日。请相关单位遴选推荐不超过两项,在校内申报截止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
(一)《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一式4份。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2015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要求统一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三)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邮箱,地址:95255854@qq.com。
教务部汇总材料后,学校将安排评审择优统一推荐申报。
教务部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