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二次清考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8浏览次数:196

各学院、教学承担单位:
    我校2015届毕业生清考工作结束后,仍有部分毕业生因各种原因申请二次清考,经学校研究决定于第17周周二至周五(6月23日-6月26日)统一组织二次清考,现将二次清考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通知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本院毕业生二次清考的通知工作。各学院根据《各学院二次清考申请提交情况汇总表》(附件1)通知已经提交申请的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原则上没有提交申请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考试前补交申请后方可参加考试),并将二次清考的考试安排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通知到学生本人。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考试时间:第17周周二至周五之间,即6月23日-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试地点:外语楼528(管理学院、环生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外语楼620(电子商务学院、经济与商务外语学院、文法学院、物流学院);
     (3)计算机科学导论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时间为17周周四中午12:00—14:00,地点在实验楼104机房;
    (4)考生根据上面的地点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教室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内没有及时参加考试的,不再给予清考机会;
    (5)体育清考时间为17周周二中午12:30-14:00(即6月23日中午12:30-14:00),地点为体育馆正门(篮球场),如遇下雨改在体育馆内进行;联系人:李高升,电话18986013703;
    (6)实验课程的清考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教务部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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