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与实施诚信考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24浏览次数:167

各学院:

    为加强考风建设,营造良好考试氛围,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诚信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学校拟在本学期推行诚信考场试点工作,现就诚信考场申报与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申报对象

    全校各非毕业班行政班符合申报条件均可申请,可申请班级单门或多门期末考试课程实行诚信考场试点。

  (二)申报条件

    1.班级在上一学期无考试违纪和作弊现象发生;

    2.班级全体学生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全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

    3.班级总体学习成绩较好,上一学期各必修课程期末考试平均及格率较高。

  (三)申报流程

    1.班级填写诚信考场申请表与诚信考试承诺书报所在学院;

    2.学院汇总本院诚信考场申请,于6月26日前将汇总表交教务运行科。

    3.教务部根据各学院提交申请,组织实施诚信考场的考务工作。

二、诚信考场组织实施

    实行无人监考的诚信考场,在考场门口设立诚信考场标志,并安排一名教师负责考试的组织与保障,考试时将启用考视频监控设备,在考试结束后,教务部将组织对考场监控视频进行抽查。

三、诚信考试班级的激励措施

    诚信考场考试结束后,学校教务部将根据考试巡视记录和监控抽查结果对诚信考场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表彰,授予班级“考试优秀集体”称号和给予奖励;授予学生个人“诚信考试个人”荣誉称号,并记入学生档案。对违反诚信考试承诺,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按学校考试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务部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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