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发挥教学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表彰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也为了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学校将开展校级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指标
1.申报对象:在岗在编专任教师。
2.每个学院限报1名教师参评(经济与商务外语学院、管理学院限报2名教师),获批校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以后不再参选。
3.校级教学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申报原则及条件
参考《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各学院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院递交参选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事迹材料。
2.学院推荐。由各学院负责教师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院系网站、宣传橱窗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按基础课专任教师评选条件推荐的人选须在申报材料上注明。
3.学生评议。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在授课的学生中开展测评。
4.评审组审议确定。由学校组织,校领导及各单位代表组成的2015年名师评审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决定2015年教学名师评选的最终人选,在全校进行公示。
四、教学名师待遇
1.授予“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给予一次性奖励一万元。
3.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教学名师。
4.在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出国进修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申报时间与要求
1.申报时间:2015.12.21—2015.12.28
2.申报要求:请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教学名师,并把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名师申报表交到教务部综合科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