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142

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于2016年1月6日开始,2016年1月15日结束。为做好期末考试考务、监考和巡考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
    1.各学院在考前通过班团会等形式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各学院应强调学生考试期间应携带学生证(若遗失,则应到学工部办理身份证明)入场考试,不能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2.各学院教学秘书以书面形式下达监考工作通知,确保已安排监考任务的教师知晓,并按时到岗。各学院负责人审批《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监考调换申请表》时应严格把关,以维护考试纪律及考试的严肃性。
    3.本学期考试所有试卷已经按照考场安排分装进试卷袋中,请各学院教学秘书18周周一到综合楼704室领取试卷,在领取考试试卷时务必认真检查试卷和总试卷袋份数(即考场数),参照考场安排表核对试卷和份数,发现有缺页或印刷错误,或者有遗漏的情况,要及时报教务部1127办公室,以便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按照考试安排打印考场学生名单并连同考场情况记载表和考试监考流程表一起分装到相应考场的试卷袋中。
    二、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按要求进行监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做好考场布置与考场清理工作。
    2.开考前,监考教师一定要核对学生证件,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并监督考生在考场学生名单上确认签字。
    3.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合理安排考生座位。
    4.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聊天,不玩手机,不看书、报。
    5.做好考生违纪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6.监考老师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如实记录《考场情况记载表》。
    7.监考结束后,监考教师按学号顺序依次将试卷整理,经教学秘书清点无误后再装订;若试卷未按顺序整理或未装订,教秘有权拒收。
    三、阅卷、登分
    1.课程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要求统一组织教师集中阅卷,集中阅卷时间初步定于第18周周六至20周周三,各学院应参照自己学院考试安排于考试开始后第三天之内将集中阅卷安排表提交到1127办公室,教务部会根据阅卷安排组织检查。
    2.试卷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试题的评分必须按给分点给出正分,并在试卷上有明确的标识。
    3.学生成绩由教学单位按学校统一要求登录,超过7天未登录完成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即2016年1月22日之前务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4.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及时处理异常考生(考场名单中没有名单、录入无学生名单等)考试成绩。各学院教秘务必于下学期提前周周周三,即2016年2月25日五点前提交补考印卷表到1127室,(电子档发送到邮箱:865078405@qq.com),缺补考试卷的需提交补考试卷纸质档。
    四、巡考要求
    1.学校巡查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书记、教务部人员将对全校考试进行巡查,教务部将以简报形式通报考试情况。各学院教学院长巡视本院,书记交叉巡视。
    2.学院巡查
    各学院应安排巡视人员对本院所有考场进行巡查。
    经巡查发现未履行《监考守则》的监考员,够成教学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未够成教学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
    3.巡视员在巡视过程中需要认真详细做好巡视记录,将考场学生考试纪律及相关情况作好记录,同时需要将监考老师监考情况,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做好记录。
    五、其他
    1.本次考试安排,除2015级计算机基础考试外,监考教师和学生均可通过教务系统WEB端进行查询。网址:http://rz.wtbu.edu.cn/jwweb/。
    2.开考前20分钟,主监考和辅监考教师同时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和学生考试证。(公共基础课由主监考负责领取试卷,辅监考教师负责领取学生考试证。)
    3.公共课领卷地点:
    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3)在综合楼906办公室领取试卷(大学英语不用领取考试证)。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高等数学(2)、经济数学在综合楼937办公室领取试卷;管理学院经济数学1(下)为分级教学,不用领取考试证,其他公共科目均需要领取考试证。





教务部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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