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实施办法》(武工商发[2015]74号)的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2016年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1.各个专业根据2015年底申报并确实的专业核心课程的范围进行申报。(见附件1)
2.根据学校本项工作整体进程,各专业在2016年累计需立项建设本专业核心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二。学校提供每门课程4000元的资金支持(立项为专业核心课程后资助2000元,验收合格后再资助2000元)。
3.每个老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承担的专业核心课程最多不超过2门。
4.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二年,学校每年12月进行验收。对验收没有达标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课程,责成课程负责人分析原因,做出修订计划,限期3个月达标。若到期仍不能达标,根据情节轻重,两年内限制课程负责人申报其他项目和教学评优资格,同时所在学院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评优项目。
5.各单位于3月22日(第四周周二)下午5点前将《专业核心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盖章和《专业核心课程申报汇总表》交到教务部教研科(综合楼1123室),并将文件电子版发送到954278141@qq.com邮箱中。联系人:余杨;联系电话:88147034。
6.教务部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学校审批后,正式发文立项。
教务部
2016年2月26日
根据学校《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实施办法》(武工商发[2015]74号)的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2016年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1.各个专业根据2015年底申报并确实的专业核心课程的范围进行申报。(见附件1)
2.根据学校本项工作整体进程,各专业在2016年累计需立项建设本专业核心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二。学校提供每门课程4000元的资金支持(立项为专业核心课程后资助2000元,验收合格后再资助2000元)。
3.每个老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承担的专业核心课程最多不超过2门。
4.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二年,学校每年12月进行验收。对验收没有达标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课程,责成课程负责人分析原因,做出修订计划,限期3个月达标。若到期仍不能达标,根据情节轻重,两年内限制课程负责人申报其他项目和教学评优资格,同时所在学院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评优项目。
5.各单位于3月22日(第四周周二)下午5点前将《专业核心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盖章和《专业核心课程申报汇总表》交到教务部教研科(综合楼1123室),并将文件电子版发送到954278141@qq.com邮箱中。联系人:余杨;联系电话:88147034。
6.教务部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学校审批后,正式发文立项。
教务部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