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统筹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就教学任务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各专业教学任务应严格按照对应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不得任意增删调换;如有个别课程确需调整,须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部和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才能安排教学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13级本科各专业按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
2.2014级本科各专业按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
3.2015级、2016级本科各专业按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
4.专科各专业按2011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务任务。
二、教学任务安排、核对及上报
1.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学任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各教学单位应统筹考虑和安排专职教师的工作量,平均周授课量不宜超过规定上限,学期总课时不宜超过200课时;
(2)合理安排教师授课门数,同一学期授课门数不得超过3门,课程负责人必须承担所负责课程的授课任务;
(3)外聘教师优先考虑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有教学经验的校外人员。
2.实践教学任务落实要求
(1)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任务应随理论课任务同步上报;
(2)实践教学任务应优先安排双师型教师和企业导师承担;
3.为保证教学质量,各系(部)应对任课教师制作的教案和课件质量严格审核把关。
4.教学计划和任务录入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应在5月6日(第10周周五)前上报《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执行计划表》至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审核。
教务部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