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0浏览次数:139

各二级学院(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常规性工作,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校历第9-10周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1.教务部负责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组织和结果的通报;
    2.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方案,明确任务要求,任务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鼓励各教学单位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各二级学院(部)通过专题讨论、座谈会、听课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教学现状及问题;
    2.教务部将组织人员开展全面课堂巡查,巡查采取现场巡查和网上监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情况
    各学院(部)对本单位课堂进行全面巡查,检查教师及学生的课堂到位情况(教师要求提前10分钟进课堂)、课堂教学状态、学生上课状态(教师要组织学生在教室前排有序就坐、课堂上禁止玩手机)、教学设施运行保障情况,及时反馈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学院(部)领导、各系主任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教务部组织人员通过随机听课等方式进行抽查。
    (二)教师课堂教学
    检查学院(部)以系为单位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同时要重点关注学生反映教学效果较差教师的课堂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座谈会
    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教师、学生座谈会。座谈会围绕教风、学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交流,学院(部)应做好座谈记录并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学校在4月28日下午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5月5日下午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各学院(部)应做好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的选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检查步骤和要求
     1.自查:各教学单位领导及所有任课教师应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完成自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教学单位日常教学管理、教师课堂教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是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
    3.教学情况填报时间:从开学至第十周。
    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各种材料要求于5月10日(第11周周二)前交至教务部112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3145268723@QQ.com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147247。
    五、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及反馈
    教务部将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并以教学简报形式予以通报。
 
    
 
              

  教务部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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