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阅卷和试卷装订的通知

发布者:ysxy发布时间:2018-06-27浏览次数:114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试卷评阅工作,加强考试阅卷管理,落实学校考试有关管理制度,杜绝阅卷工作出现问题,现就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和试卷装订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卷评阅原则

(一)集体阅卷原则

    所有考试课程必须组织多名(至少三名)教师集体阅卷,个别特殊情况下可以两名老师阅卷:一门课程有多名任课教师的,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全体任课教师组成阅卷组进行集体阅卷;一门课程只有一名任课教师的,由课程承担单位(系、教研室)指定有相同或相近课程教学经历的教师与任课教师组成阅卷组进行集体阅卷。

(二)集中阅卷原则

所有期末考试课程阅卷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按学校要求统一部署,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内集中完成阅卷工作,不得在其他场所进行阅卷。试卷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试题的评分必须按给分点给出正分,并在试卷上有明确的标识,所有试卷评阅人不需要在试卷上评卷人一栏签名,统一在集中阅卷登记表(附件2)上签名,集中阅卷登记表装订进试

卷册存档,每册试卷装订一份登记表即可。具体评阅打分要求如下:

1.每大题需要在大题题目评分汇总处填写大题总得分;

2.每小题需要在小题序号处填写每小题正分;

3.各小题得分点按标答要求在对应位置注明正分;

4.未得分的注明0分,不打×。

(三)集中验收原则

阅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成立阅卷检查组,对本单位试卷进行集中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按学校《试卷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进行立卷归档,经学校教务部和档案馆验收合格后,按教学单位将试卷统一移交学校试卷保管室存档。

二、集中阅卷的组织与实施

期末考试集中阅卷时间安排在第18周周四至19周周日(75日—715日),阅卷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拟定,79日前报教务部教学运行科,需要提供阅卷地点的,由教务部分配阅卷地点。

三、集中阅卷的落实

期末考试阅卷工作要做到“五有”:一是阅卷组织有计划,二是阅卷之前有培训,三是阅卷过程有监督,四是阅卷之后有检查,五是过程管理有记录。扎扎实实做好阅卷工作,杜绝阅卷不规范情况发生。

四、试卷装订

    凡考试课程试卷均需要按照行政班级装订(分级教学科目除外),且装订的每一册均需包含以下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统一印制的试卷档案封面(封面字体应填写工整、信息准确、不使用简称);

2.学生成绩表;

3.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

4.期末课程考试成绩分析表;

5.考场情况记载表;

6.期末考试命题计划表;

7.空白试卷及标准答案(直接在试卷上作答的无需再装订空白卷);

8.集中阅卷登记表;

9学生试卷或答题纸,学生试卷以班级为单位按成绩单(学号)的顺序整理装订(用答题纸作答的只装订答题纸,不需要装订学生试卷);

10.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统一印制的试卷档案封底;

11.含单独答题卡的试卷,答题卡按对应试卷册顺序装入专门答题卡袋,并在答题袋填写基本档案信息,与试卷封面保存一致。

 

附件:

1.课程集中阅卷安排表

2.集中阅卷登记表

 

 

                                         教务部

2018627

附件1:课程集中阅卷安排表.xls

附件2: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集中阅卷登记表20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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