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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sxy发布时间:2020-12-31浏览次数:416

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明确申报范围。“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同时,应符合《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教育部办公厅《通知》附件1)。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申报。

二、把握申报数量。教育部支持第二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数量为100个,分配湖北推荐名额(含部委属高校)为16个,其中,本科院校12个,民办院校2个,高职高专院校2个。高校党委要专题研究确定本校申报意向,选择支部工作基础好、支部书记工作能力强的单位,择优申报,每所高校限报1个。

三、提升申报质量。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照建设标准,认真做好申报党组织的《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撰写工作,确保申报材料水平。要对《申报书》和支撑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在《申报书》“学校党委意见”栏加盖学校公章和党委负责人签章,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四、严格申报时限。请申报高校于119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不含支撑材料)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教育厅51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力量进行评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通知》分配名额,择优向教育部思政司推荐。

联系人:储来明    电话:027-87328187

 

 

 

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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