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ysxy发布时间:2021-01-26浏览次数:368

学院

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激励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充分展示新时代湖北大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展示湖北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征集条件及类型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或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本科)。

2热爱祖国,思想品德端正、积极上进。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1.开拓创新类

征集对象:2021届毕业生。

征集条件: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征集对象:毕业5年内(含2021毕业生)。

征集条件:自主创业,学以致用,勇于进取,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征集对象:毕业5年内(含2021毕业生)。

征集条件:在基层就业,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

4.应征入伍类

征集对象: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

征集条件: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工作安排

“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按学院推荐、学校推荐、专家推选、结果公示、确认公布等环节进行。

1.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征集条件进行推荐,每个类型最多推荐1名。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征集条件进行评选,每个类型推荐1名至省教育厅。

3.专家推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推选,推选出4类、全省100名大学生拟入选“长江学子”。

4.结果公示。对推选的“长江学子”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5.确认公布。公布入选第七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结果,颁发证书。

6.宣传推介。在省教育厅微信号、楚天都市报等开辟专栏进行事迹宣传报道。通过巡回报告、事迹报道等形式和渠道,加大人物事迹宣传和报道。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院要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加强活动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就业创业良好氛围,推进更多大学生就业创业。

2.加强审核。学院要对本学院推荐大学生事迹进行审核把关,认真撰写相关推荐材料,确保相关事迹客观、真实。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3.及时报送。请各学院2021310下班前将《第“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word可编辑格式)以“学院名称+事迹类型+学生姓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周小莎

电话:027-88147123


 

附件:附件:第七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docx

 

 

招生与就业工作部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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