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办公室决定开展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就业育人工作实效,展示湖北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果,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类型及名额 “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5类、总共150名,其中开拓创新类30名、自主创业类30名、基层就业类30名、参军入伍类30名、自强奋进类30名。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和毕业生(含专科、本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积极向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类型条件和范围 1.开拓创新类 ①2022届毕业生。 ②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学以致用,勇于拼搏,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扎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 4.参军入伍类 ①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 ②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5.自强奋进类 ①2022届毕业生。 ②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服务、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四、工作安排 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按学校推荐、专家推选、结果公示、确认公布、宣传推介等环节进行。 1.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征集条件进行推荐,每个类型最多推荐1名。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征集条件进行评选,每个类型推荐1名至省教育厅。 3.专家推选。组织专家开展推选,推选出5类150名大学生拟入选“长江学子”。 4.结果公示。对推选的“长江学子”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5.确认公布。公布入选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结果,颁发证书。 6.宣传推介。在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号、湖北毕业生就业网等开辟专栏进行事迹宣传报道。通过巡回报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和渠道,加强人物事迹宣传和报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长江学子”征集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征集宣传活动作为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鼓励各高校结合实际,在本校开展优秀大学生推选宣传活动。 2.严格审核推荐。各高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征集条件、范围、程序推荐,并在校内公示。要如实填报事迹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原则上往届已征集宣传的“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不再推荐。 3.强化宣传引导。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平台,广泛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大学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在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中实现青春梦想和人生价值。 请各学院于2022年4月4日前报送《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word可编辑格式)以“学院名称+事迹类型+学生姓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周小莎 电 话:027-88147123 邮 箱:326968570@qq.com
附件:附件: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docx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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