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部秉承“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坚持社会效益与校园服务并重的原则,以“为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发扬“务实、严谨”的精神,以管理求效率,以贡献求支持,狠抓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提高服务,积极拓展经营渠道,在学院的直接领导下服务于学校的各项活动,并虚心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曾获得 “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武汉市节约用水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物业部主要工作职责:1.校园水电管网、路灯护栏、电梯雨棚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2.水电报表的制作,水电费的核算和收取;3.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4.教学楼、职工楼、学生楼栋的日常维修工作5.保证全校正常供电供水6.水泵房、变压器等大功率电器的日常维护工作;7.电缆线老化断裂、管网漏电漏水、失火等突发事件的处理;8.校区树木日常绿化工作;9.学生体检、学生医保的办理工作;10.教学楼、学生楼栋、公共主干道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经营部主要工作职责:1.学生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2.加强商铺门面的管理,杜绝过期、“三无”产品及违规经营;3.定期对食堂、商铺食品安全、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做好食堂的水电、蒸汽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及设施设备的维修清洗工作,确保安全使用;5.制定部门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加强成本核算,掌握好每月伙食盈亏,并执行部门规定的菜价和菜的配比;6.加强餐厅各项资产的检查、保养及使用监督,并负责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7.制定食堂内部的员工培训计划。
【学生楼栋全部安装空调及热水器】 5-8月,为了改善学生居住环境,物业部、资产部开始对空调及热水器进行招标,并制定《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为了配合宿舍安装空调和热水器,维修中心开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宿舍高压电路改造。高压电改的同时,宿管中心根据前期上报宿舍损坏情况,联合维修中心进行暑期学生公寓维修工作,维修任务分工细化,新学期前,已全部完成宿舍维修工作,空调热水器也逐步安装。
【预付费电表替代集抄电表】 7月份,学生楼栋由原来的集抄电表统一跟换为预付费电表,使用智能电控系统,方便管理的同时,有效避免因打雷出现的损坏问题。
【撤除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7月下旬,物业部撤除污水处理站,将管网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并获得相关部门颁发《城市排水许可证》(2013年11月-2018年11月)。
【统一门面标识、加强商铺管理】 8月份,为了美化校园环境,改善占道和出店经营状况,商贸中心对一食堂对面3号楼商铺进行改造,规定门面前未经同意不能摆摊设点,不能超出经营区域。就供货车辆及自行车辆长期停放,给师生通行造成不便的情况,商贸中心对供货车辆停放时间做出严格控制,自行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到指定的区域。通过与各经营户不断沟通和协调, 已于9月份全部完成门面标识的改造工作。
【后勤研讨会:求进、求变、求发展】10月31日,后勤以ppt的形式召开年度工作研讨会,主要就现有人员分布概况、职责范围及履行概况、规章制度、前期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措施做了具体分析,并提出“求进、求变、求发展”建议。
【后勤环境获领导肯定】11月初,省教育厅专家视察后勤环境,对后勤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赞扬。
【爱护卫生,人人有责】2013年,为提高全体师生爱护环境意识,以物业部门为主体,各学院领导师生集体参加的每月第四个周四的校园大扫除活动已进行了2期,每期对区域评分结果进行评比。此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增强了师生爱卫生,爱校园的意识。
【医疗工作】9月,医疗中心开展新生体检工作。2013年新生体检人数4188人,办理大学生医保人数11521人,发放医保宣传资料4000份。2013年,学生门诊医疗报销共14.9万元,住院报销40多万,商业理赔31万多元。
【绿化工作】 绿化中心完成对校区200多亩草地进行养护管理,其中三个校区的乔木约4000课,灌木约30亩。
【宿管工作】 物业部为了加强弘德楼管理,相继出台了《弘德楼物业管理办法》、《弘德楼房屋出租、转让管理办法》《高级人才引进房屋管理办法》。
2013年全年,学校共用水57.201万吨,用电87.83742万度。
附 录
后勤管理部及各中心负责人
部 长:蔡能涛 2008年11月14日--(2012年3月起主持全面工作,并分管经营部)
副部长:徐 辉 2011年8月10日--(分管保卫部)
副部长:黄 浩 2012年3 月--(分管物业部)
部长助理:陈 山 2013年4月 -- (分管宿管中心)
饮食中心经理:蔡能涛(兼)
质监中心主管:谢松林
商贸中心经理:周 翔
供热中心主管:鲁宏丽
宿管中心经理:侯群芳(2008年—2013年4月)
水电中心经理:盛耀楚
绿化中心经理:杨启超
医疗中心经理:巴能学
(审稿:陈山 撰稿:陈蓓)
附件1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
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全校所有装设有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之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空调外机、寝室内冷气机、遥控器及相关附件等。
第三条 空调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维修
(一)开学时入住已经安装空调设备宿舍的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统一申请开通所住寝室的空调设备。具体程序为:经所住寝室全体同学同意,向楼栋管理员申请并交缴遥控器押金(押金收取标准为80元/个)后领取遥控器(电池自备),予以开通。终止使用时,在保证空调的完好状态下,将完好状态的遥控器交还楼栋管理员,楼栋管理员验收合格后在押金单上签字(盖章),学生凭签字(盖章)的押金条领取押金。严禁不申请或自行购买遥控设备使用空调,一经发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暂停供电,直至更正为止;
(二)学生要根据空调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说明书可在楼栋管理员处或学校后勤管理部网站上查阅;
(三)空调机维修由空调采购中标公司按采购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机和室外机。学生如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到楼栋管理员处登记报修;
(四)空调机维护委托专业公司负责。由专业公司负责进行空调机的清洗、添加制冷剂等。
第四条 学生离开公寓房间应关闭空调机,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将空调机电源插头拔出。
第五条 房间中布设的空调专设电源,不得插接其他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不准在空调器上挂衣服,搭毛巾。损坏照价赔偿。
第六条 开启与关闭空调机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打开室内机手动开机。各寝室要妥善保管好遥控器,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卸下电池,遥控器损坏、丢失要赔偿,标准80元/个。
第七条 凡因学生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由违规操作者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学生毕业搬离宿舍前,需以宿舍为单位向楼栋管理员退还遥控器,楼栋管理员对其宿舍的空调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使用者应对损坏设施作相应赔偿。
第九条 注意事项:
(一)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重新开机要间隔3-5分钟。
(二)设定制冷温度一般控制在25-27度。
(三)学生寝室空调使用的电费由本寝室的同学共同承担。提倡节约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低于30度建议不开空调。
(四)空调出现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
(五)空调器保洁时不准用水冲洗。
(六)空调运行中要关闭门窗,否则将影响制冷效果。
(七)不要让空调气流直接对着人,以防受凉。
第十条 使用时间:全天二十四小时均可使用。
第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长江工商学院后勤管理部。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后勤管理部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