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工商党发【2010】4号
关于进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我院现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大多数任期已满。为了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学院党委决定进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的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措施,是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途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党总支要召开支部书记会,进行布置,提出要求。总支副书记作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负责,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换届选举的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程序上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一是党支部委员、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二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必须有五分之四党员到会;三是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各党总支要在先完成支部换届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总支换届选举工作。
3、注意选配好党支部书记人选。党支部书记的素质高低与党支部工作直接相关。在选配党支部书记人选时,一定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具有奉献精神的同志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上来。学生党支部一般由教师担任支部书记。
4、合理调整党支部设置。各党支部要按照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原则上按教研室或学科专业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年级或专业设置。行政、教辅党支部按工作性质设置。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换届选举工作在11月20日前完成。
中共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