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营造校园学术氛围,培育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讲座管理,确保本学期学术讲座顺利开展,现将本学期开展学术讲座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主讲人资格条件
1、学术类讲座主讲人,应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思想作风正派,学术造诣较高,学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
2、应用类讲座主讲人,应具有相关行业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管理职务,且在工程、管理、公共事业等某一行业具有成功的经验,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 讲座时间安排
每场学术讲座的时间宜控制在120--150分钟左右,原则上应安排在非教学时间进行。
三、 讲座申请
主办单位须先填写《学术讲座申请表》(附件一),并于3月19之前将《申请表》和主讲人职称、职务(学历)复印件报教务部,经教务部审核并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正式实施。
四、讲座的组织要求
(1)主办单位须在举办学术讲座前通过海报、网络、广播等媒介公布讲座消息。
(2)主办单位要组织师生参加学术讲座,负责主讲人接待、会场的布置、摄像、录音等工作,维持会场秩序。
(3)学术讲座结束后,主办单位应在两天内将讲座信息(含图片)在网络或是宣传版上发布,一周内将讲座中获取的资料(图片、文字)以及录音整理稿(主要讲座内容)送交教务部存档。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 牟岩 电话:88147069
附件一:学术讲座申请表.doc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教务部
二0一0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