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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30浏览次数:219

各系:

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的审查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须向系提出答辩申请,系审核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时间安排。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一)论文评阅不合格者;

(二)论文或成果经证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者;

(三)有抄袭行为者。

二、答辩小组的组织

各系要严格遴选答辩小组成员,组长须由具有副高级职称或担任教研室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担任。各答辩小组成员3-5人(不含答辩秘书),答辩小组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三、毕业论文的评阅

毕业论文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合格的论文方可进行答辩。对于指导教师评阅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申请答辩。

四、答辩时间安排

为保证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按时上报到教育厅,请各系将答辩工作安排在5月11日到5月31日之间进行,并提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分组表(纸质版盖章)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备案。答辩期间,教务部将对各系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五、成绩评定及上报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按照指导教师评分与答辩小组评分以3:2的比例权重计算得出,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盖章)于6月4日下班前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六、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

各系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并于6月10日前按每个专业不超过应届毕业论文总数5%的比例上报优秀毕业论文(论文正文及附件材料册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学院将获得院级优秀的毕业论文编印成册并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关于201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内容与本通知有矛盾之处请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一:答辩分组表(2).xls

附件二:论文成绩统计表(1).xls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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