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清明节),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原定于校历4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调整到4月2日(星期六)进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各系部假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