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9-2020学年
“五四”评优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激发和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奋发成才的积极性,在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学生当中树立工作和成才的先进典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基本原则
1.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基本要求
1.认真动员;
2.严格程序。
三、关于优秀团员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在籍本、专、预科共青团团员。未在“智慧团建”系统内登记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的,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政治思想素质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行使团员权利,按照团章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能较好地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到文明校园、绿色校园等建设工作中,一年内所在寝室无因任何原因受到过通报批评、纪律处理等;
4.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最近一学期内所有科目无补考记录(新生依据上学期成绩),平均学习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5.未受到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和团内纪律处分。
四、关于模范团干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1.我校所有在籍学生中的各级共青团干部(包括担任共青团职务的学生党员),未在“智慧团建”系统内登记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的,不参与本次评选。
2.班级团学干部与院系级团学干部分开评定。班级团干部包括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兼任团支部副书记的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院系级团学干部包括分团委副书记、分团委组织部、宣传部成员、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学院青协分会、马研分会、创新创业协会分会和其他院级重要社团的主要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最近一学期内学习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
2.平时能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3.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对团的工作有一定思考,在工作上有一定的创新精神,有突出的工作成绩。
五、关于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评选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基层团支部。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支部有引导和服务团员成长成才的工作计划,并能够根据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团的活动;
2.支部能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定期开好支部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班团会质量较高,团支部日志记录详尽具体,能较好地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任务;
3.支委会经民主选举产生,能够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4.支部成员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精神,支部团员专业学习、操行表现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6.能严格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决定,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符合先进团支部的各项评选条件;
2.非大一和毕业班团支部;
3.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学习、科研创作、校风学风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各类竞赛等方面有非常突出的表现。
4.原则上评选总数不超过6个。
六、关于青年学生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在籍本、专、预科学生。未在“智慧团建”系统内登记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的,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候选人首先必须符合“优秀团员”各项条件,同时在某一领域内具有非常优异的表现,在青年学生群体中能起到良好的榜样模范作用。在某一领域取得非常突出成绩的,学习成绩标准可适当降低。主要评选以下类别标兵:
1.思政标兵:在个人思政学习或组织思政学习工作中积极作为,在学生党建团建、理想信念学习等相关领域中积极努力,取得突出成绩者。
2.道德标兵:因良好的道德行为受到过见义勇为或其他道德品质类奖励、或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3.学习标兵:专业平均成绩85分以上,在个人学习成绩、考级考证、学科综合能力拓展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在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学术研究、学术项目中表现突出者。
4.科研标兵:在科技发明、科研项目或科研论文创作发表等工作中有重大成果或突出表现者。
5.双创标兵: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6.志愿标兵: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时长、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人数等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因志愿服务工作受到重大表彰的优秀青年志愿者。
7.实践标兵:积极参与专业学习或其他素质拓展类社会实践,成效显著甚至获得重要奖励、荣誉者。
8.劳动标兵:在校期间,或在家期间有比较明确、系统的劳动行为,有能够起到劳育教育模范带头作用的劳动表现,或带领集体、带动他人在劳动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9.竞赛标兵:积极参与各类竞赛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特别实在学科竞赛、重要文化或体育竞赛中取得突破性成绩、重要奖项者。
10.文体标兵:积极参与各类文艺或体育活动,参加过多项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文艺、体育活动,综合表现优异者。
11.战“疫”标兵。结合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投身防控工作一线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在带动身边人积极配合防疫工作有突出表现、或在疫情防控居家生活期间,取得突出成绩者。本项结合实际情况,最多可评选5人。
七、评选流程
1.关注校团委微信公众号,查阅评选通知、评选办法等内容。
2.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参与集体项目申报的组织负责人,通过校团委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二维码进行线上申请,准确、详实、客观填写申报信息。(3月31日前)
先进团支部需要在线申请报名,另行制作支部风采展示PPT;青年标兵、红旗团支部,除了线上进行信息申报外,需另行制作PPT,并由本人或组织主要负责人参照PPT内容录制不超过5分钟的竞选视频,视频和PPT一并发送至邮箱 252057010@qq.com,主题命名为学院+申报项目+姓名(团支部名称 )。先进团支部是否需要录制竞选视频,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校团委将申报候选人信息分解至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各分团委将分配至各学院的名额进行二次分配,及时通知相应辅导员。(4月5日前)
4.各学院完成各级组织内的评选,院内确认后汇总,统一交校团委。青年标兵和红旗团支部由校团委安排评定小组进行评选。(4月25日前)
5.校团委集中公示,确认无误后统一公示表彰。(5月4日前)
6.复核申报材料、发放荣誉证书。(毕业生离校前)
八、评选比例
1.“优秀团员”评定按各学院团员人数的5%评选;
2.“模范团干”评定按各学院团干数(见附表1)的10%评选。
3.先进团支部按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红旗团支部有校团委从各学院已评出的先进团支部中进行评选;
4.红旗团支部原则上总数不超过6个;青年标兵在具体领域内每项最多评选1人、无人申报或者表现不突出的,可空缺处理。新增抗“疫”标兵最多可评选5人。
各学院总名额见下表:
我院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 | |||||||||
序号 | 学院 | 团支部数 | 支部 团干数 | 团员数 | 模范团干 | 优秀团员 | 先进团支部 | ||
评选人数 | 其他 | 其他 | |||||||
1 | 经外学院 | 64 | 192 | 1756 | 19 | 校团委组织推荐 | 学院分团委组织推荐(民院5个、其他学院每院10名) | 88 | 6 |
2 | 管理学院 | 115 | 345 | 3156 | 35 | 158 | 12 | ||
3 | 电商学院 | 46 | 138 | 1047 | 14 | 52 | 5 | ||
4 | 物流学院 | 21 | 63 | 578 | 6 | 29 | 2 | ||
5 | 信工学院 | 44 | 132 | 975 | 13 | 49 | 4 | ||
6 | 环生学院 | 21 | 63 | 526 | 6 | 26 | 2 | ||
7 | 文法学院 | 52 | 156 | 1383 | 16 | 69 | 5 | ||
8 | 艺术学院 | 55 | 165 | 1201 | 17 | 60 | 5 | ||
9 | 民族学院 | 2 | 6 | 45 | 1 | 2 | 0 | ||
10 | 应用学院 | 73 | 219 | 2142 | 22 | 107 | 7 | ||
11 | 软工学院 | 21 | 63 | 571 | 6 | 29 | 2 | ||
| 合计 | 514 | 1542 | 13380 | 155 | 40 | 105 | 669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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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