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我校延迟学生返校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阅读学分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调整阅读学分认定办法如下:
一、学分获取条件调整
(一)原学分获取条件
类别 | 本科 | 专科 | 专升本 |
借阅量考核 | 80 | 60 | 40 |
精读书考核 | 10 | 8 | 6 |
1.非毕业生,按照此获取条件不变,学分授予暂缓。
2.毕业生,已满足此获取条件者,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上直接申请学分不变。
(二)疫情期间特殊获取条件
毕业生,尚未满足原获取条件者,则按以下疫情期间特殊办法的规定获取学分。
类别 | 本科 | 专科 | 专升本 |
借阅量考核 | — | — | — |
精读书考核 | 15 | 12 | 9 |
即:不考核纸质书借阅量,精读书考核上浮50%。
二、学分授予流程调整
(一)原纸质认定书授予流程
1.学生满足阅读学分授予条件。
2.学生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交申请。
3.图书馆后台审核通过,每周授予纸质学分认定单。
4.学生到馆自取认定单,上交学院。
(二)新版电子认定书授予流程
1.学生满足阅读学分授予条件。
2.学生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交申请。
3.图书馆后台审核通过,每月15日、28日集中授予电子认定单。
4.学生在微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认定单,自行打印,上交学院。
5.我馆每月向各学院提供本月授予学分名单,以供核查。
本认定办法自2020年2月28日起实施。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图书馆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