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发展,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湖北省教育厅2020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有关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项目内容
本次启动申报的2020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项目共5项,分别为:
1.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七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3.202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4.2020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5.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2017—2018年度)
三、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每类项目都附有具体的申报说明,请各申报人根据各项目说明的具体要求选择申报。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校内外专家论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申报的积极性,统筹安排、协调组织好项目申报。要从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研究基础、条件保障等角度,择优推荐申报,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五、项目管理
1.为保证研究绩效,研究型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和《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目标的,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有关项目。
2.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思政司各类课题。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将对入选的项目和优秀成果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两类)实行网上申报(详见附件1、附件4)。请各申报人登录湖北高校思政网(网址:http://gxsz.e21.cn/),在【社科研究】栏目内“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申请账号,下载申报书模板,并通过系统进行填报。此两类项目不受理纸质材料,申报负责人于12月27日前在系统提交、科技部于30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2.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两类)实行纸质申报(详见附件2、附件3)。请各申报人据实完成相关申报表和评审书的填报工作。申报人需在2019年12月23日前完成填报工作,用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5套提交到科技部1024办公室,电子档同时发送至807163680@qq.com。
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实行纸质申报。优秀成果由著作类、论文类、应用类(研究报告类和成果普及类)组成。每类成果分为A、B、C三个等级。申报资格和材料请按附件5中的要求据实填报(或参见湖北高校思政网上网址:http://gxsz.e21.cn/index.php?g=gxsz&m=news_list&a=newsdetail&id=23948),各申报人完成《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简称《申报评审表》)和学院汇总《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另外装订。各申报人务必在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用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5套提交到科技部1024办公室黎老师。
4.请各学院统筹此次各类项目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按申报类型做好汇总统计,集中报送申报材料,科技部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七、联系方式
科技部项目科:曾荷爱,电话:027-88147209
科技处成果科:黎琳琳,电话:027-8814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