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才聚荆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2022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二)毕业5年内(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三)毕业5年内(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二)2021年8月31日前(含2021年8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21年9月1日(含2021年9月1日)后,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三)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四)扶持对象和项目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需要上传的资料
申报者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6.html,下载学习《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照。请上传大小不超过5M,格式为JPG或PNG的个人登记照。
2.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学历电子认证表。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2)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认证)。
3.项目商业计划书
(可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3.html下载模板)。
(二)现场审查需要查验的资料
工作人员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查,并由工作人员上传以下资料:
1.与3名员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签订的劳动合同。
2.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任意3个月工资记录(除农业合作社外,其他类型项目不允许现金发放形式)。
3.其他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
四、申报程序
(一)总体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5月10日。项目申请人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在校生(含休学创业)申报注意事项
在校生申报审查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为做好申报指导服务及审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于3月15日前提交《我院2022年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意向登记表》(见附件)至邮箱352101512@qq.com。
(三)已毕业大学生申报申报注意事项
已毕业大学生申报审查由所在县市(区)团委负责。请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主动与所在各县市(区)团委联系沟通申报审批事宜。
(四)申报工作服务群
为做好申报指导与服务,请各学院通知意向申报学生加入工作咨询QQ群:776336477。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获得8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密切合作,动员本院创业学生积极申报。要多途径、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及时进行网上提交确保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大学生能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要诚实守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填报和上传的资料必须完整,申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提供虚假资料、重复获取本扶持资金等骗取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失信者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今后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对违反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清单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严重失信主体及当事人,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对违规领取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沈老师,18986013579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