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2021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方案明细表》的安排,结合《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决定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二、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方案明细表》,我校国家奖学金共十一个预分配名额(九名本科生,两名专科生),各学院分别按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优秀学生,要求按学历层次分开评审推荐。
三、各学院严格按照《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推荐评审工作。计划评审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时间:9月22日—9月30日
学院推荐公示:10月4日—10月7日
学校初评公示:10月10日—10月25日
四、各学院在9月30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一)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一张纸)一式两份,“申请理由”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推荐意见”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对学生情况和评审情况进行简单介绍,至少4个字段,不得只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相关填写内容必须由相关负责人本人填写,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或签名。“学生申请”到“学校意见”时间落款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审查要点》中填写。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审查要点》。
(二)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后附学院公示的图片或网站公告截图(注意做好公示学生的基本信息保密,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
(三)《XX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四)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内容包括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每人一份,附在审批表后,报纸质、电子文档;另附个人生活照片电子版一份)。
(五)评分表及客观分部分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推荐学生成绩、实践、获奖等方面的支撑材料。
五、各学院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设立咨询、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并确保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及时接受老师及学生咨询、投诉,使推荐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学校咨询、投诉电话:027-88147366
联系人:曹老师
电子邮箱:46899400@qq.com
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