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材料整理要求
1.已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材料按班级、学号的顺序排列,并用长尾夹固定;
2.所有材料均需要盖“核查印章”并签名;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第一联原件:对折且就业协议书编号朝上;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拍照打印版、网签《就业协议书》、《空白协议书》打印签约版、《毕业生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档案接收函》、《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等其他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
5.《劳动合同》需在首页右上角写上学生姓名、班级、学号、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与系统上信息保持一致);
6.《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等其他材料均在右上角写上学生姓名、班级、学号;
7.整理过程中,发现就业材料信息不全、留空的要补齐。
二、核查
三、核查要点
1.认真核查每个已就业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数据,特别是学生的手机号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动或更新的,尽快联系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更新。
2.核查单位真实情况。通过查看就业材料上的单位印章,核实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核查单位真实性,确保“单位印章”、“单位名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三个要素保持一致。尤其是协议书上未填社会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务必纳入重点核查范畴。
3.核查毕业生就业情况。通过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电话联系,核查毕业生是否真实在该单位就业;将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需求量小但同时接收多名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4.检查就业材料规范有效情况。检查就业材料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就业材料内容有涂改或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晰。
5.检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证明》是否漏盖学院签章。
6.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各学院要逐一进行摸底,了解其目前未就业的原因,形成未就业毕业生跟踪记录台账;针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学院要继续提供就业指导与就业帮扶,帮助毕业生及早落实就业单位并做好就业信息更新。
四、报送材料时间要求
6月15日12点前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