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复查工作的通知》安排,各学院组织人员对本单位上学期的期末试卷进行了自查,教务部联合督导室对各学院个别课程试卷进行了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各学院自查后均提交了复查报告,从中可以看出各学院都比较重视试卷复查工作,但每个学院自查的试卷(课程)数量不一。有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更正或提出改进意见。其中仅管理学院、经外学院按要求提交了自查登记表。传设学院分专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多数内容相同。
教务部抽查了6个学院25位教师批阅的试卷,重点检查了A、B卷重复率、阅卷规范、错误判分等内容;督导重点对经外学院、工学院12门课程的试卷题型、覆盖内容、题量、试卷难易度进行了检查。
总体来看,抽查试卷中A、B卷重复率较上学期有较大下降,教师执行试卷评阅规范、归档方面有所提高。督导抽查的试卷在题型、内容、题量方面总体较好,但个别课程命题仍有问题。
二、自查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试卷命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试卷内容覆盖面、题量、试题赋分上有待改进。如艺术设计专业《透视学》试卷,名词解释一小题10分。
2、试卷分析存在过于简单、笼统和不全面的现象,没有按要求分析试题与教学大纲的吻合度和不同班组的学习状况比较分析;没能全面分析学习成绩分布不合理的原因及今后改进措施。个别试卷分析报告填写的内容不够深刻,对试卷整体质量分析的不透彻。
3、试卷批阅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分数涂改未签名、字迹潦草;卷面评阅不整洁;统分错误;前后评卷标准不统一。特别是个别老师未按规定做评分标准,个别人有批改试卷时随意给分加分的现象。少数教师试卷未按规定要求装订,部分学院的试卷签审手续不齐全。
三、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1、各学院试卷存档材料中签审手续不完整的应组织人员补齐手续。
2、对抽查中发现的批阅不规范及统分错误的,依据情况扣发一定比例的课头费(见附件),属于教学事故的按教学事故规定处理。相关学院应及时督促老师对有问题的试卷进行改正,并在以后的阅卷过程中加强对阅卷及登分过程的监管,提高阅卷质量。
四、改进工作的思路
各学院自查和教务部抽查发现的问题均是历次试卷检查中发现过的“老问题”、“老现象”,这些问题和现象在兼职教师、新进教师中表现较多较为明显,在一些“老教师”身上也有出现,反映了评阅规范工作还需要加强培训、指导、监督。
1、在试卷命题过程中,各学院应督促各系(部)要按照《考试管理办法》中命题相关要求,严格审核,确保试卷命题的质量。
2、教务部选择评卷规范、认真的教师已评试卷作为参考蓝本提供给学院,作为兼职教师、新进教师评卷规范改进的试点措施之一。
3、各学院应重视试卷分析总结对教师改进课堂教学的指导作用,并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附件: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抽查结果统计表userfiles/file/试卷抽查情况统计表.xls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复查处理意见表userfiles/file/试卷抽查情况统计表(1).xls
教 务 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