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25浏览次数:1015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2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面向普通本科专业开设的全校性公共必修课或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核心作用的专业必修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并连续开设3年以上。
(2)优质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时间。申报课程应具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责任心强且教学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3)申报课程应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选用教育部推荐教材、获奖教材或自编优质教材。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集(或习题库)、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有教学必需的实验、实习条件。
2、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校级优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学院组织本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所申报课程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对具备申报条件的3-4门课程签署推荐意见后,由学院于12月5日前统一报送教务部项目管理办公室。
3、申报要求
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申报与建设要严格执行《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立项与评估办法》(见附件2)的规定,学院须指派专人负责,将申报课程的所有教学相关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及课件、习题集、实验指导书、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按精品课程建设标准提交到本学院网页或申请的指定网页上。
4、评审程序
学校教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后公布。2012年度校级优质课程建设拟立项3-5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拟立项1门。
 
附件1:《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校级优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userfiles/file/附件1申请表.doc
附件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立项与评估办法》userfiles/file/附件2建设立项及评审办法.doc
附件3:《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优质、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userfiles/file/附件3评估体系.doc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教务部   
                             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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