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2013届毕业生二次清考定于本学期16周周四、周五(6月13-14日)两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请各学院于2013年6月7日前将各课程试卷和印卷表交至教务部,并于6月7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排考工作。
2.考试周内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8:00—10:00
10:20—12:20
12:40—13:50(机考和体育考试时间段)
14:00—16:00
16:20—18:20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通知成绩不合格学生按时参加考试,此次是最后一次考试机会,今后不会再针对2013届毕业生组织考试。
2、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尽快组织教师阅卷,于三天内完成阅卷及登分工作。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