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2013年7月1日开始,2013年7月11日结束。为做好期末考试监考、考务和巡考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
1、各学院在考前通过班团会等形式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学校已在多数教室配备无声挂钟,各学院应强调学生考试期间不能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2、各院(部)教学秘书以电话通知和书面形式下达监考工作通知,确保已安排监考任务的教师知晓,并按时到岗。各院(部)负责人审批《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监考调换申请表》时应严格把关,以维护考试纪律及考试的严肃性。
3、各院(部)教学秘书在准备考试试卷时认真检查试卷,发现有缺页或印刷错误的,要及时报教务部,以便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1、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认真做好考场布置及监督检查工作,既要严肃认真维护考试纪律,又要关心考生,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2、监考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监考守则》,在考试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中,不迟到(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不擅离职守、不聊天、不开手机、不看书报,不得私自调换监考老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须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监考调换申请表》(见附件2),履行调换申请。未办理调换申请而私自调换监考教师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3、开考前,监考教师应清理干净学生座位及抽屉,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随机摆放学生考试证,合理安排考生座位(隔位就坐),以利于考场管理,并监督考生按考试证的摆放位置就座;开考前告知学生试卷页数,提醒学生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等问题,以便及时更换;并强调考试纪律,提醒考生不得携带除必要文具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否则将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4、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处理,将违规形式、情节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载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院(部)考务办公室。
三、阅卷、登分
1.课程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教师阅卷。要求任课教师课程考试后三天完成成绩评定工作,以免影响后期的补考安排工作。
2.学生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按学校统一要求登录。
四、考试巡查
根据《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大对考风考纪的检查监督力度,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学校成立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检查小组,采取随机方式考察考风考纪情况,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卢炎生
成员:左宗文、张俊、王程军、吴敏、朱轶、邢赛鹏、狄奥
校级巡视安排表见附件3。
2.试行学院间交叉巡视考场,以分管教学副院长为主实行考试期间交叉巡视,检查监考员遵守监考职责、学生考试情况,交叉巡视安排如下:
学院名称 | 巡视员 | 备注 |
管理学院 | 张晓骏 王海文 | 巡视场次情况由教务部提供 |
电子商务学院 | 胡成松 | |
经济与商务外语学院 | 亓小林 范红霞 | |
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 魏 华 |
3.教务部专项检查,期末考试期间教务部将安排专人检查全校考试情况。
校、院巡视员应及时将巡视记录交给教务部(联系人:刘老师,88147247),教务部将结合巡视及检查情况,以简报形式通报考试情况。对于巡视及检查中发现的未履行《监考守则》的监考员,够成教学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未构成教学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扣发一定比例或取消监考费。
五、其他
1、本次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和学生均可通过教务系统WEB端进行查询。网址: http://219.140.173.217/jwweb/default.aspx。
2、主监考教师负责领取试卷,辅监考教师负责领取学生考试证。
3、公共课领卷地点:
《大学英语》在1-906办公室领取试卷
数学、思政类在1-937办公室领取试卷
《VB程序设计语言》在1-808办公室领取试卷
教务部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