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1浏览次数:466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10周至第11周将集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卢炎生副校长任组长,校办、教务部、督导室、实验教学中心、学工部、人事部、宣传策划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深入到教学一线检查听课。

2.各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院院长或常务副院长牵头,教学副院长、总支书记、系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负责各学院自查工作的落实。配合教务部和督导室的检查,保证期中教学检查有序开展。

二、检查时间

2013年11月4日-2013年11月15日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1.理论课教学情况

主要检查:

(1)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教案、课件和教材使用情况;

(3)教师教学态度和方法;

(4)课堂管理情况;

(5)学生出勤情况;

(6)辅导答疑情况;

(7)教学整体效果;

该项检查以各学院(部)组织自查为主,教务部和督导室进行抽查。

 2.实践教学

主要检查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开课率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按照教学进度安排进行;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课前准备是否充分;学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报告是否认真、规范,教师对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报告的批改是否认真、及时,实验过程是否规范等。

该项检查以各院(部)组织自查为主,教务部、督导室、实验教学中心将进行重点检查。

3.教研活动

主要检查各院(系),特别是各专业系是否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有无相关活动记录,记录是否详细等。

该项检查以各院(部)组织自查为主,教务部和督导室进行抽查。

4.听课

各学院(部)领导、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师要按要求进行听课。听课人员要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课件和教材使用情况、学生出勤情况等,同时将教师授课情况、课堂管理、整体效果及建议等详细记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完成不少于2次以上的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表》,交教务部(1127室)存档。

5.讲课点评

各学院可开展公开课或观摩课活动,要特别注重新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技能的提升训练。

6.教师学生座谈会

(1)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对课程设置、教师教学(包括实践教学)的要求、意见和建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2)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了解老师们对学校和学生的要求和意见;

座谈会由院(部)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各院(部)应提前一天将本单位学生和教师座谈会时间报教务部综合科(联系电话:88147113),教务部和督导室将派人参加。

 7.日常教学秩序检查

教务部、学工部定期安排人员随机检查。各学院也要严格、按期考察学生出勤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提交材料

1.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2.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各学院要就期中教学检查各项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整改。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原件各学院(部)留存,复印件交教务部)。

4.公开课或观摩课开展和点评结果汇总表。

5.各类座谈会会议纪要和原始记录(原件各学院(部)留存,复印件交教务部)。

6.日常教学秩序检查记录汇总表。

7.教研活动计划和活动记录。

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各种材料要求于11月22日(第12周周五)前交至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30659871@QQ.com, 

联系人:刘微,联系电话:88147247。

五、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及反馈

教务部将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相关教学单位,并以教学简报形式予以通报。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表userfiles/file/附件一:期中教学检查表(1).xls

2.课堂听课表userfiles/file/附件二:课堂听课表(1).doc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userfiles/file/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xls

 

 

 

 

                                         教务部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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