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5浏览次数:8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工作。各高校通过我部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进行了新设专业申报,并向社会公示;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11个中央部委教育主管部门、46所部属高等学校向我部报送了申请材料;我部请有关专家对提交备案专业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审核,组织专家对需要审批的专业进行了评议。依据专家对备案专业提出的审核意见,我部确定了准予备案的本科专业;依据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结果,我部确定了同意审批的本科专业。现将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各部门(学校)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增本科专业建设,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
20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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