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自编教材是我校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鼓励专职教师结合我校教学特点,编写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自编教材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2〕44号)文件规定,现对2014年自编教材出版申报及基金资助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自编教材是我校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鼓励专职教师结合我校教学特点,编写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自编教材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2〕44号)文件规定,现对2014年自编教材出版申报及基金资助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编教材主编条件
1、主编教师应有五年以上教龄的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
2、主编教师至少要有本课程两个讲授周期的教学经历。
3、自编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设有正、副主编若干名。
二、自编教材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的要求,制订自编教材的规划和实施计划。
2、申请人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自编教材申报表》,报请单位审核。
3、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建设、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进行初审。
4、申请人将通过单位初审且签署推荐意见后的申报表(一式两份)和样书(或书稿)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送交至教务部。
5、教务部组织相关校内外专家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同意编写的自编教材和拟资助的优秀自编教材名单后,报学校审批后公布。
三、其它事项
1、申报对象:2013、2014年出版并计划在我校学生中使用的教材(已取得往年教材资助立项的不在此列)。
2、自编教材申报每年进行一次。未报经教学单位和教务部审核、学校审批通过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不得进入我校学生教材征订计划。
3、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基金,每年资助部分优秀自编教材出版,资助金额为5000至10000元。本年度教材资助偏重专业课教材和省级以上教学项目配套教材。
4、本次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人:教务部教学研究科 联系电话:88147034
附件:《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自编教材管理办法》userfiles/file/附件1: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自编教材出版计划申请表.doc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自编教材出版计划申请表》userfiles/file/附件2:武工商发〔2012〕44号附件长工自编教材管理办法.doc
教务部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