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及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3月份启动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于2016年3月前完成的科研成果,包括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件科学成果、美术作品、艺术作品、文学作品、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往年已申报过的作品;
2.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3.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4.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5.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6.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7.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8.已获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比赛奖励的成果。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要提交《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申报表设置为A4纸型,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填写,见附件3)。
2.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
(申报材料单独装袋,一项一袋)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4月1日前填报《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研成果集中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四、申报名额
二级学院2016年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名额见下表
学院 | 申报名额 |
管理学院 | 4 |
经济与商务外语学院 | 3 |
文法学院 | 3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3 |
电子商务学院 | 2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2 |
物流学院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五、注意事项
1.每项成果申报人不得超过5人。
2.成果名称及形式填写要规范,成果名称一律写在“《》”内,并加与之相应的成果形式名称,如“长篇小说《……》、科研论文《…….》、专利《……》、专著《……》”等。
3. 各学院可参考《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组织申报工作。
4.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出2016年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优秀科研成果奖,同时推荐优秀成果参加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
六、成果奖励
为了调动各二级学院师生的积极性,学校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1.所有二级学院推荐的优秀科研成果,每个项目负责人可获得1个创新学分,参与人获得0.5个创新学分;
2.所有获得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可获得2个创新学分,参与人获得1个创新学分。同时按照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标准给予指导教师、学生现金奖励。
3.获批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项目,按照项目获奖等级给予项目负责人3-8个创新学分,参与人1-4个学分。同时按照学科竞赛国家级奖励标准给予指导教师、学生现金奖励。
教务部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