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教务部[2016]109号)》要求,经各院申报推荐,校团委、教务部评审等环节,共立项产生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团队项目9个(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做好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结果的通报工作,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全程发布社会实践动态信息。未通过校级立项团队,可作为院级实践活动团队开展实践活动。
2.各学院要重视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的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预案,实践活动带队教师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3.获得校级立项的团队需在2016年下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提交相应材料参与结项评审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答辩合格通过者由校团委、教务部给予表彰和相应的经费支持,评审不合格或未按时提交材料将酌情减少或取消资助资金。
二、团队提交评审答辩材料
1.实践活动成果论文(如社会调查报告等)3份(A4纸打印,随附上电子档),报告文字不少于3000字。正式在刊物上发表的,评比过程中可酌情加分。
2.团队实践总结报告纸档电子档各一份(以实践成果和心得为主)(A4纸打印),总结文字3000字左右。
3.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同时上交电子版。
4.至少5张比较有代表性的电子版活动照片(要求较高的分辨率.图像清晰,能反映实践主题.过程,照片名称为图片说明)。有条件的团队可以提交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微电影)备份,并将在评比过程中酌情加分。
5.反映社会实践过程和成果的5分钟ppt展示文稿。
6.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或讲话,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此项不做硬性要求,但将作为评选优秀团队的加分重点,特别是媒体的宣传报道)。
7.社会实践团队经费支出明细表及相关开支票据。
附件1: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团队立项项目一览表userfiles/file/附件1: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团队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学生工作部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