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学位〔2016〕2号
)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9月份启动省优论文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原则
1. 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要求,论文成绩在85分以上;
2.论文查重重复率在20%以内;
3.优先考虑通过工程实践、实习及社会调查等实践形式完成的论文。
(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自动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二、参评指标分配
1.分配原则
本次推荐人数按照二级学院2016届毕业生人数的1.6%分配,学院推荐篇数共计50篇。学校2016年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为35篇,根据2016届毕业论文验收排名情况,学校最终确定各学院省级优秀论文推荐名额。
2.推荐名额
二级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
序号 |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推荐人数 |
1 | 管理学院 | 1218 | 19 |
2 | 经外学院 | 612 | 10 |
3 | 电商学院 | 373 | 6 |
4 | 物流学院 | 132 | 2 |
5 | 信工学院 | 218 | 3 |
6 | 环生学院 | 90 | 2 |
7 | 文法学院 | 237 | 4 |
8 | 艺术学院 | 219 | 4 |
| 总计 | 3099 | 50 |
三、学院推荐评审要求
每篇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评审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公道正派;
(2)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教学第一线指导本科论文;
(3)熟悉计算机网络操作。
校内外评审专家评审结束后填写《2016年推荐参评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交教务部备案。
四、提交材料
参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需提交pdf和Word版本电子档(纸档论文学院存档备查)、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明细表(附件1)、2016年推荐参评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工科、艺术类提交附件4,人文、社科类附件5)。
1.各学院要对pdf和Word版本文档认真检查验收,尤其注意以下几点:①插(附)图、表是否完整、完好;②总页码与目录是否一致,中间是否缺页;③封面页、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各项内容是否齐全。④pdf文档不包含作者、导师、致谢等信息,以便于论文网上抽查。
2.各学院每个推荐专业两个文件夹(pdf和word版本各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为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如020301k-金融学),论文正文命名方式为13242-专业代码-学号(如13242-020301k-20111310084)。
3.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
(注:论文正文命名和内容格式见附件3)
附件:
1. 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明细表userfiles/file/附件1:我院2016年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明细表.xls
2. 本科专业目录userfiles/file/附件2:本科专业目录.doc
3. 论文命名和正文模板userfiles/file/附件3:论文命名和正文模板(13242-030101k-1011019104).pdf
4. 2016年推荐参评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工科、艺术类)userfiles/file/附件4:2016年推荐参评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工科、艺术类).doc
5. 2016年推荐参评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人文、社科类)userfiles/file/附件5:2016年推荐参评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人文、社科类).doc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