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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9浏览次数:1469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现正式启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1、每个专业根据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确定6-10门专业核心课程,填写《专业核心课程一览表》(见附件1)。

2、专业核心课程分为三期建设,2015-2016学年第一期计划建成60门左右。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学校提供每门4000元的资金支持(立项为专业核心课程后资助2000元,验收合格后再资助2000元)。

3、每个专业第一期申报不少于2门。

4、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以教学团队的形式申报,原则上不少于3名主讲教师,并明确一名课程负责人,填写《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申报表》。

5、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二年,学校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进行验收。对验收没有达标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课程,责成课程负责人分析原因,做出修订计划,限期3个月达标。若到期仍不能达标,根据情节轻重,两年内限制课程负责人申报其他项目和教学评优资格,同时所在学院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评优项目。

6、各单位于11月9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专业核心课程一览表》和《专业核心课程申报表》的盖章后交到教务部教研科(综合楼1123室),并将文件电子版发送到954278141@qq.com邮箱中。联系人:余杨;联系电话:88147034。

7、教务部搜集、汇总个学院申报表后,进行审核,报学校审批后,正式发文立项。

    

 

 

教务部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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