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研立项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1浏览次数:865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推进我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学校决定立项建设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把握创新性、导向性、科学性和应用性原则,突出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教学方法创新等。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单位推荐。各单位要认真策划,组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研读立项指南,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有针对性的进行选题申报,并以教学团队的形式择优统一推荐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学院负责推荐。学校不受理教师个人项目申请。

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把握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思路。每项主持人仅限一人,一般应是我校专职人员、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已主持校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必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3.申报的研究选题不宜过大,一般可在1-2年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4.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有以下几种:系列论文、著作、教材、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课程内容和方法改革系统设计实施方案、调研报告,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内容来填写最终研究成果形式。

5.学校将对评审出的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5千元,申请者可在此范围内做预算。

6.申请人应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各单位组织评审、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申请书》一式3份,连同《2016年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于2016年5月5日(星期四)前交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1-1123),同时提交电子版至95255854@qq.com。联系电话:027-88147034。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推荐限额

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总数控制在20项左右,实行限额推荐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限额推荐,超报不予受理。在申报推荐时,应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项目比例占80%以上。

教学单位

推荐数量

经外学院

3

管理学院

2

电商学院

2

物流学院

1

文法学院

2

艺术与设计学院

2

信息工程学院

2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

公共基础课部

2

实验中心

1

四、项目评审与公布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正式立项。

希望各学院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单位应保证项目承担人开展研究和实践的时间和条件。

 

附件:

1.2016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仅供参考)userfiles/file/附件1.doc

2.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模板)userfiles/file/附件2.doc

3.2016年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userfiles/file/附件3.doc 

   教务部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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