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教务〔2014〕26号)和《关于申报2017年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要求,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共遴选出2017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64个,其中校级竞赛项目21个,校级以上43个。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
获批项目各院(部)应按照《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院(部)要切实加强学科竞赛项目的管理与监督,为学科竞赛提供必要的场所、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并对竞赛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学校将根据竞赛成绩对院(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资助项目数和资助额度的重要依据。
2.竞赛项目负责人学科竞赛项目具体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教务部同意。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包括制定竞赛培训计划、组织方案;组织选拔参赛学生,做好赛前训练辅导等;提供必需的设备、材料和场地等;竞赛期间的安全工作;竞赛相关资料的归档;竞赛经验的总结和成果展示等。各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将校内竞赛通知发送至教务部实践科(邮箱:44181534@qq.com),上传至教务部网站,在全校范围内宣传,确保有意愿的同学都能参与。竞赛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须含组织参赛情况、获奖情况、经费决算、赛事成绩、获奖成绩证书复印件等整套资料等。
3.学科竞赛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竞赛工作合理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学科竞赛项目经费在竞赛结束后凭票据报销,由学院(部)审核签章,经教务部审核后到学校财务部报销。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参赛报名费、宣传资料费、竞赛期间耗材费、竞赛培训费、参赛人员的差旅费、奖励等。经费使用遵循必需、节约、有效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4.经教务部立项的学科竞赛项目,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举办,须报教务部备案,否则将取消竞赛的次年认定资格。未经教务部审批备案的竞赛项目,学校将不予以核算竞赛指导工作量和相关奖励。
附件:
2017年度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立项名单userfiles/file/2017年度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名单.xls
教务部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