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晚自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3浏览次数:688

为督促和引导我校学生合理利用课外时间,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我校本学期继续推行晚自习制度。现就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晚自习对象

全校大一、大二本专科学生

二、晚自习时间

本学期第516周(327-616日)周一至周四19:00-20:30

三、晚自习形式

教室自习:由学校教务部统一划分各学院学生晚自习区域,学院根据安排指定各班级自习教室,详细晚自习教室分配表见附件1

图书馆自习:由学校图书馆统一划分各学院在图书馆的自习区域,并做好区域标识,具体自习区域分配表见附件2

实验室自习:学生根据实验教学中心开放计划和实验预约在实验室进行自主实验和学习,实验室开放安排请在实验教学中心网站查阅本学期实实验室开放通知;

其他自习(参加讲座、社团活动等):学生自主参加学校举办各类讲座及社团活动等学习实践形式。 

 

附件:

1.学生晚自习教室分配表userfiles/file/附件1:学生晚自习教室分配表.xls

2.图书馆晚自习场地分配表userfiles/file/附件2:图书馆晚自习场地分配表.xls

 

 

教务部

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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